關于上海市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評聘工作的實施意見
滬教委人〔2008〕69號
各技工學校: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要求,從2008年起,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評聘工作與中等專業(yè)學校高級講師職務評聘工作一并進行。為促進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與聘任由身份管理為主向崗位管理為主的轉變,建立起按需設崗、按崗聘任、擇優(yōu)錄用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的機制,現對上海市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評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評審范圍
經市教委和市勞動保障局批準備案的技工學校中從事中等職業(yè)教育教學工作并在評審當年12月31日尚未到達國家規(guī)定退休年齡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評聘機構-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f1411.cn
(一)根據上海市人事局要求,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由上海市教育評估院負責組建的上海市中等專業(yè)學校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負責。高評委下設若干個由5—9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家組成的學科評議組。
(二)各學校主管單位領導和監(jiān)督學校的評聘工作。在規(guī)定的結構比例范圍內,審批所屬學校的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及崗位設置;審批所屬學校的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f1411.cn。
(三)各技工學校要健全和完善教師考核制度和聘任制度,成立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以下簡稱“聘任委員會”)。
聘任委員會由5—9人組成,成員一般應具有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員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聘任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般由校長擔任。聘任委員會成員中應有教代會負責人或教師代表參加。
聘任委員會的成立和人員調整應經學校主管單位批準。
三、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
各主管單位要在經核準的教師編制范圍內,確定學校各級教師職務的結構比例。各校在經批準的職務結構比例內,按照各學科實際承擔的任務,結合學校發(fā)展方向和學科建設目標,根據按需設崗的原則設置高、中、初級崗位,并將方案在全校公布。
四、評聘程序
(一)申報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職條件的教師向本人所在學校的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
2.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包括各類證書和考試成績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學情況、教育教學研究水平的有關材料(已有隨堂聽課鑒定意見和論文鑒定意見的一并附上)。
3.申報材料在聘任委員會指定場所公開展示至少5個工作日。
4.聘任委員會審核申報材料,并寫出書面審核意見,由聘任委員會主任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評審程序-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f1411.cn
1.聘任委員會根據申報材料,結合平時的考核情況,對申報人的師德修養(yǎng)與工作業(yè)績、教育教學能力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以無記名評分形式提出評價意見。評價意見分為優(yōu)秀(A)、達標(B)、基本達標(C)、尚未達標(D)四等。然后將申報人的材料按評價分值排序,報送上海市教育評估院。
2.上海市教育評估院受理學校報送的材料后,組織同行專家對申報人指定的論文進行鑒定(論文鑒定工作也可在申報前進行)。
3.高評委學科評議組專家對申報人隨堂聽課(隨堂聽課也可在申報前進行)。
4.高評委學科評議組綜合評議。
學科評議組審閱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包括學校聘任委員會的評價意見、同行專家的論文鑒定意見、學科評議組專家隨堂聽課的鑒定意見;對申報人進行專業(yè)答辯或面試(必要時,也可增加筆試);對申報人的師德修養(yǎng)與工作業(yè)績、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研究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議。
學科評議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形式提出綜合評議意見后,報高評委審定。
5.高評委在討論后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形式作出審定意見。
6.高評委將審定通過人員名單送市人事局上網公示,上網公示結束,將評審結果通知學校。
7.市人事局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統(tǒng)一頒發(fā)上海市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三)聘任程序
1.聘任委員會公布學校崗位空缺情況,有條件的可以向校外公布。
2.具有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根據招聘學校的崗位情況和崗位要求,向該校聘任委員會提出應聘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3.聘任委員會根據學校發(fā)展需要和應聘人員的情況,提出擬聘名單。在同等條件下,本校教師可以優(yōu)先考慮。
4.聘任委員會將擬聘名單在校內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
5.校長聘任,頒發(fā)聘書。
五、隨堂聽課和論文鑒定
(一)隨堂聽課
1.隨堂聽課原則上每學年組織1至2次。符合任職基本條件的教師,可以通過上海市教育評估院向高評委提出申請。
2.高評委學科評議組專家對申請人進行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隨堂聽課。每次隨堂聽課都應作出隨堂聽課鑒定意見。隨堂聽課鑒定意見分為優(yōu)秀(A)、達標(B)、基本達標(C)、尚未達標(D)四等,作為教師今后申報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依據之一,有效期為2年。在有效期內可允許申請人在第二年再申請隨堂聽課。
(二)關于論文鑒定
1.論文鑒定原則上每學年組織1次。符合任職基本條件的教師可以向上海市教育評估院提出申請。
2.申請人提交本人任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所著的代表本人水平并在專業(yè)刊物上發(fā)表或局級以上專業(yè)會議上交流過的專業(yè)性學術論文或編寫(審)的教材,提交的論文、教材應與所任教育教學工作以及今后所申報的學科相一致。
3.論文鑒定意見分為優(yōu)秀(A)、達標(B)、基本達標(C)、尚未達標(D)四等,作為教師今后申報技工學校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依據之一,有效期為3年。
六、評聘條件
(一)師德
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尊重學生,師生關系和諧、良好;為人師表,道德高尚,嚴于律己,有團隊合作精神;認真、負責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并具有進取精神。
技工學校教師職務評聘工作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教師師德方面的具體考核指標由校聘任委員會制訂。
(二)教育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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