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追隨者 整理
【寫在前面】 這是一篇活人性命的文字,應該讓更多的醫(yī)家讀到。這就是我在從一本古舊書上讀完《傷寒十勸》后的想法,隨后我在網(wǎng)上尋找有關于《傷寒十勸》的信息,結果所獲甚少,不過也找到了這樣一段話:“南宋醫(yī)學家陳自明評論同代人李自建的《傷寒十勸》一書時說‘今有李子建作《傷寒十勸》。雖未能盡圣人(仲景)之萬一,其中多有可取,亦不出活人之書’”。 看來《傷寒十勸》在當今傳播的比較有限,而“傷寒與他證不同,投藥一差,生死立判”, 為盡量避免醫(yī)家因誤治奪人性命,不負《傷寒十勸》傳達出的惻隱之意,醫(yī)家不妨都來讀讀這篇文字。還要說明的是,因為古舊書字跡模糊,文中有兩處地方實在是難辨,故用括號標志了一下。
【原文】
一、傷寒
頭痛及身熱便是陽證,不可服熱藥。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jīng)內,太陰病頭不疼,身不熱;少陰病有反
發(fā)熱而無頭疼;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fā)熱。故知,頭疼身熱即是陽證,若妄投發(fā)熱藥,決致死亡。
二、傷寒必須直攻毒氣,不可補益,邪氣在經(jīng)絡中,若隨證早攻之,只三日四日痊安,若妄謂先須正氣,卻行補益,使毒氣流熾,多致殺人。
三、傷寒不思飲食不可服溫脾胃藥。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終無餓死之理,如
理中丸之類,不可輕服,若陽病服之,致熱氣增重,或致不救,
丁香巴豆之藥尤不可服。
四、傷寒腹疼亦有熱癥,不可輕服溫暖藥。難經(jīng)云:疼為實。故仲景論腹?jié)M時痛之證有曰:疼甚者加大。夫疼甚者而加
大黃,意可見也。惟身冷厥逆而腹疼者方是陰證,須消息之,每見腹疼便投熱藥多致殺人。
五、傷寒自利當看陰陽證,不可例服補藥暖藥止瀉。 自利惟身不熱,手足溫者屬太陰,身冷四逆者屬少陰厥陰,其余身熱下利皆屬陽。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每見下利便投暖藥及止瀉藥者,多致死亡。
六、傷寒胸肋疼及腹脹滿不可妄用艾灸,常見村落間有此證無藥,便用艾灸多致毒氣隨火而盛,胸脹發(fā)喘以死,不知胸肋疼自屬少陽,腹脹雖屬太陰,仲景以為當下之病。此外惟陰證可灸。
七、傷寒手足厥冷當看陰陽,不可例作陰癥,有陰厥,有陽厥,醫(yī)者少能分辨陽厥而投熱藥,殺人速于用刃。蓋陽病不至于極熱不能發(fā)厥,仲景所謂熱深厥亦深。熱深更與熱藥,寧復得活?但看初得病而身熱至三四日后,熱氣已深,大
便秘,小便赤,或譫語昏聵及別有熱證而發(fā)厥必是陽厥,宜急用承氣湯以下之。若初得病身不熱,大便不秘,自引衣蓋身或下利或小便數(shù),不見熱證而厥,即是陰厥,方可用
四逆湯之類。二厥所以使人疑者,緣為其脈皆沉,然陽厥脈沉而滑,陰厥脈沉而弱。陽厥時【 】卻溫或有時發(fā)熱,陰厥則常冷,此為可別。
八、傷寒病已在里,即不可用藥發(fā)汗。傷寒癥須看表里,如發(fā)熱惡寒則是在表,正宜發(fā)汗,如不惡寒反惡熱,即是里證。若一例發(fā)汗則所出之汗不是邪氣是真氣,邪氣未除而真氣先涸,死者必矣。又別有半在表半在里之證,及無表里之證,不惟皆不可下,亦皆不可汗,但隨證治之。
九、傷寒飲水為欲愈,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病人大渴當與之水以消熱,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人見此說遂令病者縱飲,因而與嘔,為喘、為咳、為下利、為腫、為悸、為小便不利者多矣。且如病人欲飲一碗,只可與半碗,常令不足為善。
十、傷寒病初安不可過飽及勞動,或食
羊肉、行房及食諸骨汁并飲酒。病方愈 兼脾胃尚弱,食飽不能消化病即再來,謂食傷。病方好氣血尚虛,勞動太早,病即再來,謂之勞復,又食羊肉行房并死,食諸骨汁并飲酒者,再病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