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專利基礎知識 概括
廣州藍韻醫(yī)藥研究有限公司 研發(fā)部
專注于中藥新藥臨床前研究,保健食品研究,項目申報注冊
內 容
中藥專利包括范圍
中藥專利“三性”的判斷
中藥專利戰(zhàn)略
中藥專利代理機構的選擇
專利申請與技術秘密的選擇
中藥專利包括范圍
發(fā)明專利范圍涉及
(1)中藥材栽培、養(yǎng)殖技術
(2)中藥炮制技術
(3)中藥配方
(4)中藥有效部位、
有效成分結構及其構效關系
(5)中藥中間體
(6)中藥新劑型
(7)中藥制藥工程
(8)中藥的新用途
(9)中成藥
(10)中藥保健品
(11)中藥化妝品
(12)中藥包裝技術
(13)中藥制藥設備等諸多領域
實用新型專利涉及中藥領域的范圍較少,主要有中藥材炮制加工數控或機械設備,制藥機械設備的創(chuàng)制與改進,中藥質量檢測儀器、設備,中藥制藥過程中的污染處理設備,中藥包裝設備等;
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涉及中藥包裝
裝潢技術、廣告、宣傳資料等方面。
中藥專利“三性”的判斷
一、新穎性 中藥的新穎性必須遵守專利法所規(guī)定的,即在申請日或優(yōu)先權日前必須沒有相同技術方案公開于國內外公開出版物上、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f1411.cn這里的“公開”使用,指的是該技術方案的公開使用,而不是該產品的公開使用,如果產品的公開使用使得產品技術方案可以通過分析被他人得知,那么這種產品的公開使用就使得技術方案公開而喪失新穎性。
二、創(chuàng)造性
(一)中藥產品專利申請的創(chuàng)造性審查
按照中藥產品的組成可將其劃分為多活性組分的復方產品和單活性組分的單方產品。對于中藥的復方產品申請來說,大多數申請的產品是以本領域的常規(guī)技術工藝制成,而產品的醫(yī)療作用與生產該產品的原料配方組成有著密切的關系,原料組成這一重要的技術特征是大多數復方中藥專利申請的發(fā)明點之所在,因此,可以說,在評價中藥復方產品的創(chuàng)造性時,制備該產品的原料組成是決定性因素。
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大多數中藥產品是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難用其成分組成來描述中藥產品,而在本領域的技術實踐當中,通常是根據制備產品的原料組方是否相同來判斷兩個中藥產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采用以產品原料表述產品的方式來描述中藥復方產品,更適合于中藥的技術特點。
中藥復方產品創(chuàng)造性的判斷
有如下幾種情況:如果申請人所要求保護的產品,其原料組成是對現有方劑的改進,而制備方法屬于常規(guī)方法,申請人應當提供可信性的對比實驗數據或者對比療效資料,說明這種改進與已有技術相比產生了何種意外的突出效果,其創(chuàng)造性才可以被確認。
這種意外的突出效果可以是產生了新用途,可以是療效的顯著提高,可以是毒副作用的降低,也可以是成本的降低等(即是積極有益的效果)。這種改進可以是對現有方劑的加減,也可以是對現有方劑中藥物的替換。如果是對已知方劑的加減,申請人應當以可信性的舉證資料說明這種加減之后給發(fā)明帶來了何種意外突出效果。
同理,在現有方劑基礎上減去一味藥,制成的新產品也需要舉證資料。
如果專利申請的中藥其組成是一種全新的配方,現有技術當中沒有記載與之相近或類似的產品,這種全新的中藥具備創(chuàng)造性。
如果一種中藥,由于制備方法的不同使得所制備的產品性能產生了意外的突出效果,這種方法制備的產品具備創(chuàng)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