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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宗金鑒:果實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內經(jīng)》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果實菜谷皆地產(chǎn)也。又云:五谷為養(yǎng),五果為助,五菜為充,是以草實曰蓏,木實曰果。禮云:棗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攢之,則治果實有法矣。烹葵斷壺,紀乎豳風,芥醬芼羹,以養(yǎng)父母,則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

《內經(jīng)》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果實菜谷皆地產(chǎn)也。又云:五谷為養(yǎng),五果為助,五菜為充,是以草實曰蓏,木實曰果。禮云:棗曰新之,栗曰撰之,曰□之,柤梨曰攢之,則治果實有法矣。烹葵斷壺,紀乎豳風,芥芼羹,以養(yǎng)父母,則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則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經(jīng)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瘡。

【注】

果生之性,多濕多熱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瘡,腹脹作泄。

果子落地經(jīng)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況蟲蟻食者乎?見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損處,即蟲鼠所囓之余,皆有毒傷人。

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病。

【注】

桃味甘酸性熱,若多食者,令人熱。入水浴者,則濕與熱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熱,內成癃癥也。

不熟傷人。(一云:殺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釀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壞人齒。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齒損。齒者骨之余也,因腎主液而合骨,故傷齒。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脹。

【注】

李味酸澀,若多食,則中氣不舒,故令人腹脹。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注】

林禽味酸澀,多食則令百脈不得宣,故脈弱。

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書』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過食,則口雖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chǎn)婦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過食則令人中焦寒,金瘡產(chǎn)婦更宜戒之。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注】

櫻桃、杏味酸性寒,若過食則傷筋骨!簝冉(jīng)』云:酸則傷筋。寒主傷腎,故傷筋骨。

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澀,酸澀則氣滯,肺主氣,宜利而不宜滯,滯則傷損矣,故不可過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集注】

程林曰:胡桃潤肺消痰,何以動痰飲?因其性熱,多食則令人火動,煎熬津液而為痰飲矣。

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弱者,彌不可食,傷人。

【注】

棗性熱生渴,味甘生滿,羸弱者內熱必盛,脾胃必虛,故令人寒熱,尤不可食。

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煅黑)

右一味,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豬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馬肝毒者,以豬畜屬水,馬畜屬火,此水□火之義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義耳。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異,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治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方

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一二升;大豆?jié)庵笾;服諸吐、利藥;并解。

【集解】

李□曰:悶亂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藥并解,使毒氣上下分消也。

楓樹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氣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則解耳。

誤食野芋煩亂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煩出于肺,煩亂欲死,故知毒氣入肺也,亦用前方。

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病欲絕,或吐下白沫,身體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飲之

;多飲涼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濃煮豉飲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熱有毒,閉口者其毒更勝。如桂與蒜,皆大辛大熱之物,通血脈辟邪穢,以熱治熱,是從治之法也。冷水清涼解熱,地漿得土氣,以萬物本乎土,亦莫不復歸于土,見土則毒已化矣。飲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風。

【注】

□味辛散,通陽氣而走頭面,食生□過于發(fā)散,故面生游風。

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腎,二月卯木主令,腎主閉藏,若食之則傷腎,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注】

蒜辛熱有毒,奪氣傷神,三月陽氣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注】

胡荽辛溫開竅,四月陽氣盛,八月陰氣斂,若食此辛散之味,必傷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注】

韭春食則香,夏食則臭,是月食之則乏氣力。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發(fā)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節(jié),是日純陽,人當養(yǎng)陽以順時,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發(fā)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注】

茱萸辛熱走氣,六月陽氣盛張,七月陰微將斂,若食此辛熱之味,有傷神氣也。

八月、九月勿食,傷人神。

【注】

姜性熱,味辛辣,八、九兩月,秋主收斂,過于辛散,故傷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謂其辛走氣瀉肺也。

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人脈。

【注】

椒性熱,味辛辣,十月陽氣盡斂,若食此辛熱之味,必損心傷脈。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fā)心瘧,瘧發(fā)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陰之月,萬物至此,歸根復命,以待來復,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經(jīng)霜則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氣,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fā)百病,非但食中,藥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時之季月,生葵滑利傷脾,若食之則飲食不化,而發(fā)百病。

□韭初生芽者,食之傷人心氣。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發(fā),故食傷心氣。

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濕,韭性熱,濕熱相合,令人病增。

生□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棗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義未詳。

食糖蜜后,四日內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與□及韭、蒜皆相反,雖食蜜后四日內,猶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和雄雞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jīng)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風發(fā)火之物,若合食則血氣更淖溢不和,故七竅流血。

f1411.cn/ksbd/夜食諸姜、蒜、□等,傷人心。

【注】

此皆辛熱辣物,夜屬陰氣,主收斂,不宜食而食之,則擾陽氣,故曰:傷人心。

蕪菁根多食,令人氣脹。

【注】

此言不可過食,若過食則動氣而脹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難□化,積而不消,則成癥瘕。

多食動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發(fā)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內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內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蟲。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熱,一寒一熱而成濕,濕成則生蟲,故曰:不可食。

黃瓜食之發(fā)熱病。

【注】

黃瓜多濕有毒。程林曰:動寒熱虛熱,天行熱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背赤莖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葉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溫開竅,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

【注】

胡荽耗氣,黃花菜破氣耗血,皆病人忌食。

芋不可多食,動病。

【注】

芋滯有毒,多食則脾困而脹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類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發(fā)心病。蓼和生魚食之,令人奪氣,陰核疼痛。

【集注】

孫思邈曰:食蓼過多有毒,發(fā)心痛,以氣味辛溫故也。生魚鲊屬合食,則相犯奪氣也。陰核痛,亦濕熱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肉食之,成惡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則成惡邪病。

小蒜多食,傷人力。

【注】

小蒜辛溫小毒,若多食氣散,故傷心力。

食躁式躁方

【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當是「或」字,應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時或惡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湯吐之。

豉濃煮汁飲之。

□吻與芹菜相似,誤食之殺人,解之方

【注】

太陰之精,名曰□吻,入口則死。葛洪云:□吻生處,無他草,莖上有毛。

薺苨八兩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溫分二服。

菜中有水莨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令人狂亂,狀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fā)時手青腹?jié)M,痛不可忍,名蛟龍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兩度服之,吐出如蜥蝪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澤之中,蛟龍雖變化莫測,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遺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為可證。按『外臺秘要』云:蛟龍子生在芹上,誤食入腹,變成龍子,飴、粳米、杏仁、乳餅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驗。張機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無硬糖,當是粳米、飴糖無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穣煮汁,數(shù)服之解。

【注】

『風俗通』云:燒穣可以殺瓠。又云:種瓜之家不燒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過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諸此。

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滯而補,如患寒熱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膚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豬肉。

【注】

大豆即黃豆也,若同豬肉食之,則閉氣,故忌之,小兒尤當忌之。

大麥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蓋麥入心,久食則心氣盛而內熱!簝冉(jīng)』曰:諸瘡瘍皆屬心火。

故作□。

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f1411.cn/job/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熱,多食心煩。飴蜜味甘,多食中滿。『食療』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荍收麥面多食之,令人發(fā)落。

【按】

此義未詳。

鹽多食傷人肺。

【注】

鹽味咸,過食傷肺,發(fā)嗽哮喘。

食冷物冰人齒。

食熱物勿飲冷水。

【注】

寒熱相搏,脾胃乃傷。

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注】

酒性純陽,蒼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飲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

夏月飲酒汗流,則腠理開,若浴水及使扇,寒風相搏,或即成黃汗,或即成漏風,戒之慎之!

飲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腸結。

【注】

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義也。

醉后勿飽食,發(fā)寒熱。

【注】

醉則肝、膽之氣肆行,木來侮土,故曰:勿飽食,發(fā)寒熱。

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穣中,則發(fā)黃。

【注】

酒性多濕多熱,飲酒食肉,則濕熱交蒸于中宮,臥秫稻穣中,則濕熱困于外,故發(fā)黃也。

食飴多,飲酒大忌。

【按】

諺云:酒家忌甘,此義未詳。

凡酒及水,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注】

見此影動者,乃怪異也,切不可飲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

酪性粘滯,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注。

【注】

白米粥、蒼耳子同食,成走注病,必然性味不合也。

食甜粥已,食鹽即吐。

【注】

粥甘鹽咸,先食甜已,復過食鹽即吐,理必然也。

犀角筋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注】

『抱樸子』云:犀食百草及眾木之棘。故知飲食之毒,若攪飲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澆地墳起者,此怪異也,故食之殺人。

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苦參三兩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方解】

苦參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煩滿自除。

又方

犀角湯亦佳。

【注】

中毒煩滿,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治之方

鹽一升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鹽消,分三服,當吐出食,便差。

【方解】

鹽咸能軟堅,又能涌泄,堅滿自除。

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

礬性酸澀,無故用之,傷心肝,礬得水則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商陸以水服,殺人。

【注】

商陸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惡而然。

葶藶子傅頭瘡,藥氣入腦殺人。

【注】

葶藶大寒,雖能敷瘡殺蟲,然藥氣善能下行,則瘡毒亦內攻入腦矣,故殺人。

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著耳邊,水銀則吐。

【注】

水銀大毒,入耳則沉經(jīng)墜絡,皆能死人。以金銀著耳門,引之則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猶磁石之引針也。

苦楝無子者,殺人。

【注】

苦楝有雌雄兩種,雄者無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藥用。

凡諸毒多是假毒,以投無知時,宜煮薺苨、甘草汁飲之,通除諸毒藥。

【注】

凡諸毒多借飲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覺之,則時時煮甘草、薺苨湯飲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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