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亡血家陰陽兩虛·不可用辛溫藥類發(fā)汗
《
傷寒論》第八十九條原文:亡血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寒栗而振。
一,文意。亡血家:慢性失血或曾經有過大出血的病家。此種人,因失血而精血不足,陰分虧損。由于陰陽互根,所以,病家陽也不足。內傷在陰,外感溫熱,所以亡血家,若患外感病,絕沒有太陽傷寒證。
不可發(fā)汗:不能用辛溫藥類解表。因為辛溫藥類傷陰助熱,不僅解不了表,還會損耗血液,促生變證。
發(fā)汗則寒栗而振:發(fā)汗就會出現(xiàn)惡寒瑟縮而且打冷顫;騿枺貉獮殛,亡血則陰虛,陰虛會生熱,辛溫藥物傷陰助熱,怎么會寒栗而振呢?答曰:其一,陰陽互根,損一份陰就會少一分陽,所以,亡血家自然也是
亡陽家;其二,用辛溫藥物發(fā)汗,需陽氣鼓動,這就自然損耗了陽;陽虛則自然寒栗而振。
二,診斷意。本案為仲景借案說教條。其學術意義有二。其一,亡血家陰陽兩虛,不可以用辛溫藥物發(fā)汗。若發(fā)汗,不但損陰而且損陽。啟示:血虧之人自然也是陰陽兩虛之人。其二,亡血家若患外感病,以溫病居多,應以補氣養(yǎng)血祛邪為大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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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探討:其二,亡血家若患外感病,以溫病居多,應以補氣養(yǎng)血祛邪為大法治療。
亡血家患外感病,以溫病居多。有明顯醫(yī)學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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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察哈爾:《傷寒論》的原理是:外感病的類型由病家的內傷決定。不是所有的人遇寒邪都會形成太陽傷寒病,只有陽虛的人才會,其余的人不會。亡血家的內傷在血在氣,血為陰,陰虛之人只會對溫邪敏感,氣虛之人只會對風邪敏感。所以亡血家若患外感病,在太陽經只有可能出現(xiàn)太陽
傷風證,太陽溫熱證,太陽傷燥證。余故言于此。
也請先生詳述那些邏輯不通。誠懇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