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鑒。作脈證并治。宜從。)
論一首 證三條(按當二條。) 方十二首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默然。周。作默默然。)
〔趙〕言其百脈者。舉夫數(shù)之眾多也。猶言百骸爾!渤獭辰浢}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緣大病后。真陽已虛。余熱未盡。周身百脈俱病。是為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
按巢源千金并曰。百合病者。謂無經絡。(句)百脈一宗。悉致病也。蓋無經絡者。謂無經脈絡脈之別。宗。
猶同姓為宗之宗。一宗。猶言一齊。注家或以為朝宗之宗;蛞詾樽谧鹬谡。俱失其義。
又按此f1411.cn/wszg/病。趙氏以為熱蓄不散。積則毒生。而傷其血所致。與內經解 證無少異。又與勞瘵同形狀。其說甚長。
考郭氏傷寒補亡論曰。此證。又與素問所謂解 者相類。王氏醫(yī)壘元戎。舉王冰平人氣象論解 注曰。
惟百合一證。與此比比相若。并是趙氏所本。要之趙說太謬。又吳醫(yī)匯講。有陶宗暄百合病贅言。謂為心神渙散證。
亦非是。
百合病發(fā)汗后者。
郭氏辨千金有更發(fā)字曰。其意謂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后而更發(fā)。非傷寒汗下吐之后。變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勞復之傷。而不見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藥。于義未甚安?忠驍(shù)百年間。傳錄校正。誤有增加。非孫氏之本文。故活人書。只用金匱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發(fā)等字。而龐氏直改其語云。治汗后百合病。治下后百合病。治吐后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百合知母湯方(按此方。與后三方。服法中用煎字。蓋系后人所改。外臺。作煮字。宜從。)
按先兄曰。宋吳曾能改齋漫錄曰。王原叔內翰云。醫(yī)藥治病;蛞砸忸惾 V寥绨俸现尾。似取其名。嘔血用胭脂紅花。似取其色。淋瀝滯結。則以燈心木通。似取其類。意類相假。變化感通。不可不知其旨也。此說與魏意稍近。又朱氏格致余論曰。本草。藥之命名。以能而名者。百合當歸升麻防風滑石之類。是也。此說 矣。
吳醫(yī)匯講。王繩林曰。古方惟百合湯。用百合七只。配水三升。頃友人言。吾蘇陽山澄照寺前。一片地上。天然自產百合。僅如錢大。煮之清香絕勝。療病極效。可知百合入藥者。以小為貴耳。
按本草嘉 新補泉水條云。久服。卻溫調中。下熱氣。利小便?梢娖溆袨a陽之功矣。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fā)汗。
先兄曰。如初。言患狀遷延。不與初時異也。鑒說恐非。栝蔞牡蠣散方(牡蠣。熬。周本。熬。作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輯義。脫其面目之目。宜補。脈經。狀。作其氣。為狐下。有狐惑之病并五字。)
按下疳多止前陰。牙疳不必及咽喉。金鑒未為當。
蝕于下部則咽干。(脈經。作蝕于下部。苦參湯淹洗之。)
蝕于肛者。(薰。諸本。作熏。宜從。黃下。周有散字。)
按豬苓散。圖經。引張仲景。(本草原文。茯苓下。有術字。水字上。有與字。輯義并系刊脫。宜補。)
病者脈數(shù)。無熱微煩。
先兄曰?偛≌。以此為狐惑證。弟子稻葉元熙曰。脈經千金。亦編入于狐惑中。
按朱氏曰。按此證若未成膿。必不能食。亦必另用清熱托毒方法。凡治瘡瘍之理皆然。無熱。無字疑誤。當是發(fā)熱也。此說似是。然據(jù)瘡癰篇。無字不改而義通。
赤小豆當歸散方(周本。當歸十兩。)
按漿水。詳開于傷寒論述義瘥后勞復中。茲不復贅。
陽毒之為病。(脈經。作陽毒為病。身重腰背痛。煩悶不安。狂言;蜃咭姽怼;吐血下痢。其脈浮大數(shù)。面赤斑斑如錦紋。喉咽痛唾膿血。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有傷寒一二日便成陽毒。或服藥吐下后。變成陽毒。
升麻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脈經。作陰毒為病。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堅強。短氣不得息。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脈沉細緊數(shù)。身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騻醪∫欢。便結成陰毒;蚍幜呷找陨现潦铡W兂申幎。甘草湯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今本肘后。千金。療陰毒。有蜀椒。與原注合。周本。當歸二兩。再服取汗。取字。輯義偶脫。
宜補。)
郭氏曰。升f1411.cn/wsj/麻甘草二湯。觀其用藥。性甚緩。然諸家必先用之者。以古人治陰陽二毒者。惟此二湯。故須用之以去其毒勢。而后輔之以他藥也。
〔余述〕百合狐惑陰陽毒三病。考之巢源千金。多系傷寒后所變。此其所以合為一篇歟。但百合狐惑。注家或謂在后世為某病。然其說竟屬牽湊。實不能知其為何證。如陽毒陰毒。就唐宋諸書考之。則殆是三陽合病。與少陰直中之類。然仲景不舉之傷寒論中。則知是別一種證。而亦未明其為今之某病也。然則三病也者。古特有而今絕無者耳。痘疹創(chuàng)于東漢。香港腳盛于晉唐。風會變遷。理之所然。庸詎疑于古今之有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