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2017年博士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方案
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博士生招生選拔方式
招生選拔方式分為“普通招考(初試—復試)”、“申請—考核”、 “碩博連讀”三種。其中“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招生錄取工作已經(jīng)完成,本次進行的為“普通招考”的博士招生工作。
二、招生考試錄取的組織領導與管理
初試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組統(tǒng)一組織。
復試錄取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
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負責遴選命題教師、復試教師、相關工作人員并進行必要的培訓;負責審核各學科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f1411.cn;負責上報招生中的相關材料;負責處理考試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三、初試
初試時間:5月20日—21日。地點:河南大學金明校區(qū)
四、復試
1.各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的有關要求進行復試工作。
2.復試于5月22日開始進行。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單位公布為準。
3.所有參加初試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在初試中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除外)。
4.各招生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成立博士生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另安排記錄員1人。具體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負責實施。
5.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在考試過程中違規(guī)違紀、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復試資格。
6.復試結束后將具有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試成績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成績計算辦法
1.本成績計算辦法僅適用于普通招考。
2.博士生招生考試中的所有成績均以百分計。
3.博士生招生初試中的有關成績分為政治理論成績、外語成績、業(yè)務一成績、業(yè)務二成績、同等學力加試一成績和同等學力加試二成績。
4.博士生招生錄取成績中,初試總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具體計算辦法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業(yè)務一成績+業(yè)務二成績)/初試滿分200分]*100*50% +(復試成績/復試滿分100分)*100*50%。
5.政治理論成績、外語成績、同等學力加試一成績和同等學力加試二成績不計入初試總成績。
六、擬錄取
1.政治理論、業(yè)務一、業(yè)務二、同等學力加試一和同等學力加試二中任一科目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外語成績達不到我校分數(shù)線不予錄取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f1411.cn。
3.綜合考慮學院、學科、研究方向、招生導師等因素后,按總成績高低分順序擇優(yōu)錄取。
4.在招生過程中具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監(jiān)督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
2.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招生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具體負責。
八、違規(guī)處理
對于在博士生招生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等違法行為我校將按照《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