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源 | 光明中醫(yī)2002,17(1):53-55 |
劑型 | |
藥物組成 | 杞果30g,白芍30g,川續(xù)斷20g,懷牛膝30g,川木瓜30g,丹參30g,赤芍30g,全蟲10g,山楂20g。 |
加減 | |
功效 | 滋養(yǎng)肝腎,通絡(luò)化瘀,補中有消,消中寓補。 |
主治 | 中風(fēng)后遺癥 |
制備方法 | 上藥共軋細粉,和勻過80-100目篩,取上藥細粉,用蒸餾水泛為水丸,低溫干燥,包裝成瓶,每瓶60g。 |
用法用量 | 每次6g,日3次口服。 |
用藥禁忌 | |
不良反應(yīng) | |
臨床應(yīng)用 | 禹州市中醫(yī)院李梅榮,研究了癱復(fù)Ⅰ號治療中風(fēng)后遺癥的臨床療效。診斷標準:中醫(yī)診斷按中華全國中醫(yī)內(nèi)科學(xué)會制定的《中風(fēng)病中醫(yī)診斷療效評定標準》,符合中風(fēng)后遺癥肝腎陰虛型,癥見頭暈、頭昏、口舌歪斜、語言不利、半身不遂、肢體麻木,腰膝酸軟、脈弦細。隨機分為兩組。本組用癱復(fù)Ⅰ號,對照組用腦復(fù)新片每次0.2g,日3次口服;都可喜片,每次1片,日2次口服。兩組均用藥60日,治療期間伴有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感染等情況,可予以對癥處理。療效標準:臨床療效按《新藥(中藥)治療中風(fēng)病的臨床研究指導(dǎo)原則》的計分方法,計算治療前后積分,采用尼莫地平法判定療效,公式為[(治療前積分-治療后積分)÷治療前積分]×100%;救85%,顯效≥50%,有效≥20%,無效<20%。癥候療效:證的計分按證型中的各個癥狀程度分無、輕、中、重、極重分別計0、1、2、3、4分,觀察治療前后分值下降程度,采用上述尼莫地平法判定療效。結(jié)果:兩組治療后臨床療效比較,本組280例,基本痊愈67例,顯效84例,有效112例,無效17例;對照組274例,基本痊愈34例,顯效62例,有效130例,無效48例。治療后本組中風(fēng)積分與對照組相比有顯著差異(P<0.01)。兩組證候療效比較,本組基本痊愈51例,顯效15例,有效56例,無效22例;對照組基本痊愈274例,顯效89例,有效103例,無效54例。治療后證候積分本組與對照組相比有顯著差異(P<0.01)。 |
藥理作用 | |
毒性試驗 | |
化學(xué)成分 | |
理化性質(zhì) | |
生產(chǎn)廠家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