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2015年度職稱漢語言、民族語文和醫(yī)古文知識考試合格標準確定如下:
語種(級別) 合格標準 漢語言(高級) 45分 漢語言(中級) 40分 醫(yī)古文 45分 藏語文 60分
接此通知后,請各有關單位于11月底前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辦理證書等相關手續(xù)。辦理證書需攜帶考生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