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醫(yī)全科衛(wèi)生資格考試大綱與細則修訂表
頁碼 |
問題 |
修訂 |
7 |
單元三細目一要點一“流行病學要素” |
改為“流行病學特點” |
17 |
注解第二點“《方劑學》教材” |
改為“《方劑學細則》” |
34、35 |
單元三細目三“辨證論治” |
改為“治療” |
34〜40 |
中醫(yī)內(nèi)科學(中醫(yī)常見病證), 單元一至十九的要點“類證鑒 另IJ”和“健康教育”的考試科 目 |
均改為“3、4” |
35 |
單元五細目二的要點“1.類 證鑒別”、“2.鑒別診斷” |
改為“1.診斷”、“2.類證鑒別”、“3.鑒別診斷” |
36 |
單元八細目三要點四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40〜43 |
中醫(yī)內(nèi)科學(西醫(yī)常見疾病), 單元一至十一的細目“診斷” 和“鑒別診斷”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頁碼 |
問題 |
修訂 |
40 |
改為“肺結核” | |
40 |
單元二細目五要點三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41 |
單元三細目四增加要點五 |
增加“5.根除幽門螺桿菌的治療”,考試科目為 “3、4” |
41 |
單元四細目二要點二“癌性潰 瘍” |
改為“胃癌” |
41 |
單元五細目一的要點“1.診斷 標準及分級,“2.臨床分類”合并 |
改為“診斷標準、血壓水平定義和分類” |
42 |
單元六細目四的要點“1.抗心 絞痛和抗缺血治療,“2.改善 預后的治療” |
改為“1.發(fā)作時用藥(穩(wěn)定型心絞痛)”,“2.緩解期用藥” |
42 |
單元八細目二的要點“診斷要 點,, |
改為“1.診斷標準”、“2.臨床表現(xiàn)”、“3.輔助 檢查” |
43 |
單元九細目一的要點“1.臨床 分類,“2.臨床分期”合并 |
改為“概述” 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f1411.cn |
43 |
單元九細目二的要點“診斷要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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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單元九細目五要點一后增加 要點 |
增加“2.急性腎盂腎炎的治療”,考試科目為 “3、4”,原要點二改為要點三 |
43 |
單元十和單元^ 的細目 |
均改為“(三)轉診原則”和“(四)基本用藥” |
43 |
單元十一細目四的要點“3.抗 凝和血小板解聚藥物”、“4.腎 上腺糖皮質(zhì)激素” |
改為“3.血小板解聚藥物”、“4.糖皮質(zhì)激素”, 考試科目為“3、4” |
44〜45 |
中醫(yī)內(nèi)科學(常見腫瘤),單 元一至六的要點“臨床表現(xiàn)” 和“輔助檢查”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45 |
單元四細目四要點一 “轉診 原,, |
改為“轉診原則” |
46 |
單元一的要點“中醫(yī)診斷要 點”和“西醫(yī)診斷要點”的考 |
均改為“3、4” |
頁碼 |
問題 |
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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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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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單元一細目五要點三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46 |
單元二細目一要點二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47 |
單元三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47〜55 |
中醫(yī)外科學,單元一至八的要 點“臨床表現(xiàn)”、“鑒別診斷”、 “健康教育” |
考試科目均改為“3、4”,“臨床表現(xiàn)”均改為“診斷” 醫(y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f1411.cn |
50 |
單元四細目一要點三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1 |
單元五細目五要點五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3 |
單元六細目五要點六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4 |
單元八細目一要點八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5〜59 |
中醫(yī)婦科學,單元三至七的要 點“健康教育”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57 |
單元五細目一要點二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8 |
單元六細目一要點三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8 |
單元六細目三和細目四的要 點“治療”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58 |
單元七細目二要點二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59〜63 |
中醫(yī)兒科學,單元三的要點 “健康教育”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59 |
單元一細目二要點二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60 |
單元三細目五要點三的考試 科目 |
改為“3、4” |
64〜65 |
針灸學,單元四至十七的要點“主治概要”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頁碼 |
問題 |
修訂 |
65 |
單元十九細目一的考試科目 |
均改為“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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