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說:是藥三分毒。
我覺得這句子是不對的,不對之處有二,如下:
第一,天下萬物皆是藥,凡是物質(zhì),就會對人體產(chǎn)生影響,所以即使是我們?nèi)粘5氖澄铮退闶敲罪,也是藥。只不過日常人們習(xí)慣上把藥性平和,多吃也不會產(chǎn)生太大影響的歸為食物,把影響大的,不能多服用的歸為藥物。
第二,中醫(yī)將疾病的定義定為陰或陽的偏盛或偏衰,治療定為以熱治寒,以寒治熱,也就是以藥之偏治人之偏,所以藥的毒性就是藥性,那么,藥就不是三分毒,而是十分毒,這個毒是不能去掉的,去掉了就沒有藥效了。譬如
附子,為什么《
傷寒論》沒有提出先煎,真是取附子之大毒(大毒其實也就是附子的藥性,就是大熱),用此大熱之毒去治危重的大寒。那么我們?nèi)粘S譃槭裁此幘眉逡赃_到去除附子的毒呢,我們久煎是為了緩和附子的熱性,也可以說久煎是為了緩和藥性,一般危重危急的病人,所用的湯藥都是急煎。另外又如
甘草解毒的問題,有句話說:甜不過甘草,甘味有緩和的作用,所以甘草解毒,其實就是緩和藥性。我們用藥所出現(xiàn)的中毒表現(xiàn),實質(zhì)是藥性過猛,藥重病輕,或者藥性過猛,脾胃不能吸納承載,所以我們才用久煎或加些甘味之藥以緩和藥性。
既然藥都是毒,那不會很危險?《內(nèi)經(jīng)》有言:有損無殞,亦無殞也。只要辨證正確,施量適度,方法無誤,這根本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