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2號)及江蘇省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就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含普通招考、碩博連讀)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今年下達給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結合各學院報考情況和培養(yǎng)條件等,現(xiàn)將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具體安排如下。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或應屆碩士畢業(yè)生。
3.同等學力考生,原則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且初試成績名列本學科前茅。
4.錄取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人文社科類: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醫(yī)學.全在.線f1411.cn,業(yè)務課成績不低于60分,總分不低于200分;
(2)理工農醫(yī)類:初試外語成績不低于50分,業(yè)務課成績不低于60分,總分不低于180分。
各學院結合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在不低于以上錄取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自主確定本學院招生學科的錄取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二)碩博連讀
1.選拔對象
碩博連讀選拔對象原則上應為與博士研究生招生學科相關的全日制學術型二年級優(yōu)秀在學碩士研究生。
2.選拔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秀,遵守學術道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已完成規(guī)定課程的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優(yōu)先條件:一年級期間成績優(yōu)秀或中期考核優(yōu)秀者;有較強科研工作能力或學術培養(yǎng)潛能;已公開發(fā)表專業(yè)學術論文或在學位論文設計中有較強創(chuàng)新者。
定向培養(yǎng)的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的,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須經原定向培養(yǎng)單位同意,且不得改變定向就業(yè)性質。
3.選拔程序
選拔程序為:本人申請、學科考核、導師同意、學院審查、研究生院審核。
(1)符合選拔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兩名研究生導師(至少一名是博士生導師)推薦,填寫《揚州大學碩博連讀申請表》(見附件3)。
擬申請碩博連讀生均需進行網上報名,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7日期間登錄江蘇省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報名系統(tǒng)要求進行注冊及網上報名。
(2)原則上由一級學科博士點帶頭人組織專家小組(5人以上,包括擬接納該生的博士生導師)對申請人進行業(yè)務考核,并就是否同意其申請?zhí)岢雒鞔_意見;擬接納該生的博士生導師簽署意見。
(3)學院根據學科考核意見和擬接納該生的博士生導師意見,結合申請人的綜合表現(xiàn),在學校下達的招生指標內提出審查意見,并公示10個工作日,于4月27日前確定學院碩博連讀選拔人員名單,報送研究生院。
各學院應重視碩博連讀選拔工作,加強宣傳,認真組織,選拔優(yōu)質生源,提高生源質量。
三、錄取工作
1.各學院成立由院領導、紀檢員及學科負責人組成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錄取工作。
2.錄取考生須體檢、復試合格。同等學力考生應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各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各科不得低于60分。
3.各學科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60%+復試成績總分×40%)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排定名次)醫(yī)學全在線f1411.cn。擬錄取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送研究生院,并做好對上線擬不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
4.擬錄取的在職人員,其人事檔案不能調至我校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
5.被錄取的碩博連讀研究生不再執(zhí)行原有的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計劃,轉入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碩士階段學籍終止,同時取得博士學籍,并于今年9月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6.每名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生數原則上為1人。
各學院將所屬學科博士生擬錄取名單及擬錄取類別(見附件2)等有關材料于4月28日前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以便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請各學院按照上述要求,組織開展好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錄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