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規(guī)定
(一)考生復試資格按報考專業(yè)初試總成績由高向低排名確定。
(二)實行差額復試,各志愿復試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200%。
(三)復試前需檢查:考生學歷、資格、身份證明材料原件(附件)
(四)復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要求(40%):專業(yè)知識、專業(yè)英語。
2、材料評審(20%):①碩士論文特色與創(chuàng)新性評價醫(yī)學全在,線f1411.cn;②對考生提交的《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領域的科學研究計劃書》的立題依據(jù)、研究目標、研究內容、創(chuàng)新點、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預期成果等內容進行評分。上述兩項計入復試成績。
3、面試要求(40%):英語聽說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二、一票否決制
凡被以下任意一條否決的考生,全院校、各所院不再調劑復試該生。
(一)資格審查不合格。
(二)學歷學位證件原件、各類證書原件、身份審查不 合格。
(三)復試成績不及格。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不及格。
三、錄取程序
(一)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40%、60%權重相加。
(二)擬錄取人員的確定步驟:
1、以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計劃數(shù)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
四、調劑復試
(一)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必須是報考我校的第一志愿專業(yè)的上線考生,調劑錄取的考生必須通過擬錄取專業(yè)的復試考核(包括筆試、面試)f1411.cn。
(二)臨床專業(yè)的專業(yè)學位(專業(yè)代碼為“1051**”)不接收報考其學術型專業(yè)、或其它非臨床專業(yè)的調劑生源。
五、時間進程:
4月24日—5月5日 各所院復試錄取階段
5月7-9日 全院校調劑復試錄取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