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部分。
1. 初試科目: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初試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各專業(yè)具體考試科目請詳見“廈門大學 2015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注意:凡報考專業(yè)的考試科目中有任選科目及任選外國語考試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必須在《報名登記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選定的考試科目名稱及外國語考試語種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f1411.cn,否則考試科目中選考科目由我校確定,外國語則確定為英語。
初試時間: 2015年 4 月11日-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 複試:初試合格者,須參加我校複試。複試採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yè)素質(zhì)、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準、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複試時間在 5 月上旬,地點在廈門大學。具體的複試細則和要求請關注各院系的網(wǎng)上通知。除報考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餘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yè)基礎課,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錄取原則以我! 2015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意見》為準。
八、錄取
根據(jù)考生報名材料、初試和複試成績、綜合素質(zhì)、導師意見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50% 至 70%,複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30% 至 50% 。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上旬寄發(fā)給考生本人。學生于9月中旬入學。
新生入學後,我校在三個月內(nèi)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和健康狀況等的複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f1411.cn,一經(jīng)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學籍。
九、學習費用和獎學金
1. 學費(含自費全日制和自費非全日制(兼讀制):港澳臺學生與內(nèi)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我校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的學費標準為:全程3.3萬元(含兩年、兩年半和三年學制)。在職專業(yè)學位的學費標準將根據(jù)國家和福建省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具體標準請關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wǎng)頁。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diào)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