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醫(yī)科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工作細則。
一、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醫(yī),學,全,在,線,提,供f1411.cn,副組長分別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書記、紀檢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分別擔任,成員為研究生院院長、書記和各學校院長、紀檢部門等領導擔任。
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部署與協(xié)調、指導與督查等工作。
組 長: 孫 濤
副組長: 馬繼軍 張發(fā)智 張建中
成 員: 徐 方 楊惠芳 魏晉怡 張 錦 蔣怡鄧
張毓洪 魏 軍 牛 陽 戴貴東 張 琳
漆 明 李林貴 滕 京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簡稱“研招辦”)
“研招辦”設在研究生學院,全面組織協(xié)調校內各院(部)落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開展,承接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上級部門的具體工作指令。
3、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
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全面負責本校的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復試工作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自治區(qū)教育廳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精神,制定具體的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明確復試程序與標準。
1.成立復試小組:各培養(yǎng)單位按照不同專業(yè)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yè)具有副教授以上、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辦事公道正派、經驗豐富,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部門的教師擔任,復試小組設秘書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