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06年我校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5〕14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2006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錄取工作細則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06年首都醫(yī)科大學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約170名。各院(所)嚴格按照我校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各院(所)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數(shù)進行錄取工作,未列入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導師不得招生。招生簡章上公布的招生計劃數(shù)包括招收統(tǒng)考考生、直接攻博考生、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和本科七年制轉博學生的名額。
二、初試成績合格線
2006年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共計815名,根據(jù)初試考試的成績情況,制訂我校2006年初試成績合格線如下:
英語:50 基礎課:60 專業(yè)課:60
三、錄取原則
1、未達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錄取資格。
2、達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合格線且復試合格的考生根據(jù)錄取成績(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進行排名。
3、各院(所)復試工作組根據(jù)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所列導師的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合格考生的錄取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4、若錄取考生的體格檢查或調檔政審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錄取成績進行遞補。
四、調劑錄取原則
1、博士研究生不允許跨專業(yè)調劑。
2、如導師名下無合格生源,各院(所)復試工作小組可在本院(所)相同專業(yè)內按照合格考生的錄取成績進行調劑錄取。
3、如本院(所)個別專業(yè)下無合格生源,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進行相同專業(yè)的院(所)間調劑。
4、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進行校際間調劑。
五、計劃內名額的確定原則
2006年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博士研究生計劃內招生名額為89名,根據(jù)考生的成績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討論決定,考生同時達到以下2個要求可作為計劃內錄。
1、初試成績達到如下分數(shù)要求:
英語:60 基礎課:60 專業(yè)課:60 總分:230
2、考生錄取成績在報考導師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