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報考我校的境外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已經劃定,現(xiàn)將復試安排通知如下。
一、復試分數(shù)線
境外碩士研究生考試分數(shù)分布情況如下:外國語:50,專業(yè)90,總分:230
(MBA分數(shù)線參照內地標準)
需要破格的考生需要填報破格表格,報研招辦備案。
二、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外語和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兩部分,復試標準可適當放寬,由各學院和專業(yè)點自行組織,具體內容如下:
1、專業(yè)課考核
考核方式:筆試或面試(見外招簡章)。試題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制,按暨南大學命題工作規(guī)則自行組織考試和閱卷,測試科目見簡章。滿分100分。
2、外語和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
考核方式:面試和報考材料審核。考核內容包括公共外語口語、專業(yè)外語、專業(yè)基礎及專業(yè)知識面、科研潛力及口頭表達、操作技能、個人素質等。此項考核時間不低于20分鐘,滿分50分。以上為定量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定性考核內容包含:維護祖國統(tǒng)一(港澳臺生源);良好道德品質;創(chuàng)新精神與創(chuàng)新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心、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ǹ偡150分90分及格)。
4、錄取計劃由各學院自主確定。
三、復試辦法。
復試成績直接加入錄取總成績,權重大約為37.5%,復試比例一般為1:1~1:1.1,各學院在此基礎上,可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參照內地碩士復試細則確定復試辦法。
四、復試、錄取工作的基本要求
1、復試工作由各學院組織,復試領導工作由主管院長負責;
2、所有復試考生的通知可通過我校駐外辦事處代為通知或直接電話通知的方式,確?忌苁盏綇驮囃ㄖ㈩A留時間給考生。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復試時須檢查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護照等),并對照考生報考材料審核(報考材料不全者,復試時候通知考生在錄取前補齊,報考材料領。貉姓修k408室,領取材料的專業(yè)點必須對考生個人材料做好保管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取得入學資格者,按教育行政條例,即使已經入學都必須取消學籍。
3、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要加試(筆試)兩門本科階段的專業(yè)課,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4、體檢工作安排在報到時在校醫(yī)院作統(tǒng)一的體檢,不符合入學體檢標準者,不予注冊。
5、其他破格等復試要求請參照內地考生的復試工作細則辦理。
6、從2006年秋季起,港澳臺考生按暨南大學內地委培標準收取學費,其他國家的考生仍按簡章所列標準收費。根據(jù)學校收費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境外全日制攻讀的考生不再發(fā)放4000元的校內補貼。
五、復試、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復試時間:5月10日至6月5日(各專業(yè)點盡可能提前通知,并給考生留足準備時間)。
2、上報復試情況表和錄取名單:6月6日(必須確定攻讀方式:全日制或兼讀制),審核、接收老師:張沫(406室,85220045)
對于境外考生來校不便者,考生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可適當延期,但最遲不得超過6月18日。
暨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