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淺層傷口,可將傷口周圍不整皮膚緣切除0.2~0.5cm,切面止血,消除血凝塊和異物,切除失活組織和明顯挫傷的創(chuàng)緣組織(包括皮膚和皮下組織等),并隨時用無菌鹽水沖洗。
對深層傷口,應徹底切除失活的筋膜和肌肉(肌肉切面不出血,或用鑷子夾鑷不收縮者,表示已壞死),但不應將有活力的肌肉切除,以免切除過多影響功能。為了處理較深部傷口,有時可適當擴大傷口和切開筋膜,清理傷口,直至比較清潔和顯露血循環(huán)較好的組織。
如同時有粉碎性骨折,應盡量保留骨折片;已與骨膜游離的小骨片則應予清除。
淺部貫通傷的出入口較接近者,可將傷道間的組織橋切開,變兩個傷口為一個。如傷道過深,不應從入口處清理深部,而應從側面切開處清理傷道。
傷口如有活動性出血,在清創(chuàng)前可先用止血鉗鉗夾,或臨時結扎止血。待清理傷口時重新結扎,除去污染線頭。滲血可用溫鹽水紗布壓迫止血,或用凝血酶等局部止血劑止血。
⑸切除傷口皮緣 |
⑹切除失去活力的筋膜 |
3.修復傷口 清創(chuàng)后再次用生理鹽水清洗傷口。再根據(jù)污染程度、傷口大小和深度等具體情況,決定傷口是開放還是縫合,是一期還是延期縫合。未超過12小時的清潔傷口可一期縫合;大而深的傷口,在一期縫合時應放置引流條;污染重的或特殊部位不能徹底清創(chuàng)的傷口,應延期縫合,即在清創(chuàng)后先于傷口內放置凡士林紗布條引流,待4~7日后,如傷口組織紅潤,無感染或水腫時,再作縫合。
頭、面部血運豐富,愈合力強,損傷時間雖長,只要無明顯感染,仍應爭取一期縫合。
⑺切除失去活力的肌肉 | ⑻止血后縫合、引流 |
圖1 清創(chuàng)術 |
縫合傷口時,不應留有死腔,張力不能太大。對重要的血管損傷應修補或吻合;對斷裂的肌腱和神經干應修整縫合。顯露的神經和肌腱應以皮膚覆蓋;開放性關節(jié)腔損傷應徹底清洗后縫合;胸腹腔的開放性損傷應徹底清創(chuàng)后,放置引流管或引流條[圖1 ⑴~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