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kāi)(公告)號(hào) | CN1698699A |
公開(kāi)(公告)日 | 2005.11.23 |
申請(qǐng)(專利)號(hào) | CN200510031485.1 |
申請(qǐng)日期 | 2005.04.18 |
專利名稱 | 治療咽喉炎的中藥制劑 |
主分類號(hào) | A61K35/78 |
分類號(hào) | A61K35/78;A61P11/04 |
分案原申請(qǐng)?zhí)? | |
優(yōu)先權(quán) | |
申請(qǐng)(專利權(quán))人 | 何承珍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何承珍 |
地址 | 425504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縣白芒營(yíng)鎮(zhèn)角壙村七組 |
頒證日 | |
國(guó)際申請(qǐng) | |
進(jìn)入國(guó)家日期 | |
專利代理機(jī)構(gòu) | 永州市零陵專利事務(wù)所 |
代理人 | 王培苓 |
國(guó)省代碼 | 湖南;43 |
主權(quán)項(xiàng) | 一種治療咽喉炎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藥粉山豆根15-25、三葉青15-25、射干5-15、七葉一枝花5-15;山豆根與三葉青等量,射干和七葉一枝花等量;山豆根與三葉青用量相等,射干和七葉一枝花等量,前后二者用量總和之比為2∶1,四味原料藥粉重量之和與米醋重量之比為1∶540。 |
摘要 | 治療咽喉炎的中藥制劑,由中藥材山豆根、三葉青、射干、七葉一枝花、米醋制作成口服液,其藥物原料重量比為山豆根15-25、三葉青15-25、射干5-15、七葉一枝花5-15,米醋32500。山豆根、三葉青、射干、七葉一枝花四味原料藥粉均勻混合后再用白布袋裝包浸泡于特制的米醋5-7天后,除渣過(guò)濾液裝入特制塑料噴吸瓶,日服10-15次,每次服05-1毫升。本發(fā)明適用于咽喉炎,特別是急性咽喉炎。其有效率和治愈率99%以上,無(wú)任何毒副作用,安全可靠,治療費(fèi)用低,療程短。 |
國(guó)際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