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榮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才計劃
根據(jù)省人事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fā)〔2006〕9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4年下半年榮縣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13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及對象
(一)招考范圍:面向全國招考。
(二)招考對象:2014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報名時須具有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的各種證書和證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無效)、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及相關資格證,有關證明及相關手續(xù)須于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即2014年11月26日前提供。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報考條件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f1411.cn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guī)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凡招考條件中對年齡和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和申請加分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8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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