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復試的通知
一、報考院(系)內部調劑
考生必須符合報考專業(y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學校線),在同時滿足所報考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學院線)和調入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學院線)的前提下,方可調劑到本學院生源相對不足的相近專業(yè)(含專業(yè)學位)參加復試,但統(tǒng)考科目要相同。對于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則要求在統(tǒng)考科目完全相同且業(yè)務課相近時,且考生的初試分數不低于擬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學院線),才可調劑到相近的學術型專業(yè)。具體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院(系)。
二、跨院(系)調劑
對于生源不足的個別院(系),允許接收我校其它院(系)相近專業(yè)、生源較多且符合我校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學校線)的考生,但統(tǒng)考科目要相同,且考生的初試分數不低于擬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三、調劑程序為:
1、擬接收院(系)在3月15日前發(fā)布信息;
2、考生于3月17日12:00前提出更改報考專業(yè)的書面申請《2016年同濟大學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申請表》。
院(系)內的調劑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接受調劑申請的起止時間以招生學院公布時間為準。對于跨院(系)調劑的考生,需持調劑申請表到調出院(系)蓋章確認后,上交接收院(系)。注意:每位考生僅限一次校內跨院(系)調劑;
3、接收院(系)將申請表匯總擇優(yōu),蓋章確認后,于3月17日16:00前交研招處,過期不再辦理;
4、研招處將于3月17日確認后統(tǒng)一下達跨院(系)調劑復試名單。
注意:
1)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校內調劑。
2)法律碩士(非法學)和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參與調劑。
3)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考生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f1411.cn,原則上不得再參與校內同一研究生類型(學術型或專業(yè)學位)調劑。
4)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經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調劑成功者,研招處在調劑系統(tǒng)關閉后將為其辦理相關調劑手續(xù)。
5)符合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每位考生提出調劑申請后不得再做更改。
6)不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同濟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處
2016年3月15日
同濟大學關于校內外調劑的考生問答
問:我初試分數沒有達到同濟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中我所報考學科門類的分數線,我能否申請調劑到分數線較低的相關專業(yè)?
答:對于上述情況的考生,無法進行校內調劑。建議盡早聯系申請調劑到其它院校。具體有關程序請關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擬接收調劑生的院校研究生招生網。
問:我初試分數線達到了同濟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中我所報考學科門類的分數線,但沒有達到學院對該專業(yè)的復試分數要求,我能否申請調劑到報考學院其它相近專業(yè)?
答:根據你所述的情況,無法進行院內調劑,可進行本校跨學院調劑或聯系申請調劑到其它院校。具體有關程序請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擬接收調劑生的院校研究生招生網。
問:我初試分數線達到了同濟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中我所報考學科門類的分數線,但沒有達到報考學院對該專業(yè)的復試分數要求,我能否申請調劑到其它學院相近專業(yè)?
答:考生可根據我校研招網發(fā)布的信息,提出申請調劑到生源不足的院、系,但原則上要求你的統(tǒng)考科目與調入專業(yè)的統(tǒng)考科目要相同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f1411.cn,且你的初試分數不低于擬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問:如何辦理調劑手續(xù)?
1、擬接收院(系)在3月15日前發(fā)布信息;
2、考生于3月17日12:00前提出更改報考專業(yè)的書面申請《2016年同濟大學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申請表》。
院(系)內的調劑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接收調劑申請的時間以招生學院公布時間為準。對于跨院(系)調劑的考生,需持調劑申請表到調出院(系)蓋章確認后,上交接收院(系);
3、接收院(系)將申請表匯總擇優(yōu),蓋章確認后,于3月17曰16:00前交研招處,過期不再辦理;
4、研招處將于3月17日確認后統(tǒng)一下達跨院(系)調劑復試名單。
問:在進行調劑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校內調劑。
2)法律碩士(非法學)和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參與調劑。
3)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考生,原則上不得再參與校內同一研究生類型(學術型或專業(yè)學位)調劑。
4)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要求且有外校愿意接收的,經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調劑成功者,研招處在調劑系統(tǒng)關閉后將為其辦理相關調劑手續(xù)。
5)符合我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每位考生提出調劑申請后不得再做更改。
6)不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