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
2、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能錄取。
3、各學院(系、所、中心)經批準后公布擬錄取名單。
六、調劑錄取
1、教育部將于4月初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辦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辦理有關轉檔手續(xù)。
2、未達到統(tǒng)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和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其他院校。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